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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濒危植物的措施

  • 编辑:植物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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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更新:2013年06月08日

保护自然既是当代生活的需要,更是人类未来的需求。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WWF)等一些重要的国际组织认为:21世纪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关键时期,而珍稀濒危物种应被视为优先保护之列。保护的目标是通过不减少基因和物种多样性,不毁坏重要的生境和生态系统的方式,尽快挽救和保护濒危的生物资源,以保证生物多样性持续发展。根据珍稀濒危植物的分布特点、保护现状和濒危机制,认为应采取如下几个主要方面保护濒危植物的措施:

1、 建立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可以简单理解为“受到人为保护的特定自然区域”。这个简单的定义中包含了两层基本含义:一是特定自然区域,二是人为保护。

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自然资源最重要、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建立自然保护区可以显示和反映自然界的原始面目,保存生物多样性,为人类提供研究自然生态系统的场所,还能涵养水源和净化空气,总之,建立自然保护区可以把科学研究、教育、生产和旅游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它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都得到充分发展。

2、迁地保护

迁地保护是指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把因生存条件不复存在,物种数量极少等原因,而生存和繁衍受到严重威胁的物种迁出原地,移入植物园等地进行特殊的保护和管理。一般情况下,当物种的种群数量极低,或者物种原有生活环境被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破坏甚至不复存在时,迁地保护成为保存物种的重要手段。通过迁地保护,可以深入认识被保护生物的形态学特征、系统和进化关系、生长发育等生物学规律,从而为就地保护的管理和检测提供依据。迁地保护的最高目标是建立野生群落。

百山祖冷杉浙江省庆元百山祖冷杉被国际物种组织列为世界上最珍稀濒危的12种植物之一,经过林业专家十多年来的精心繁育,目前迁地保护已获得成功。百山祖冷杉是第四纪冰川期遗留下来的植物,有“植物活化石”和“植物大熊猫”之美称。对研究古气候、古地质变迁、古生物、古植被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野生百山祖冷杉全球仅存3株,均生长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庆元县百山祖内海拔1700米左右的西南坡上,周围伴生着亮水青冈。这两个树种之间竞争十分厉害,亮水青冈要把年逾古稀的百山祖冷杉挤压掉。由此看来,幼小的百山祖冷杉实生苗更不可能在这种环境下生长,对实生苗进行迁地保护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抢救这一“植物大熊猫”,1991年林业专家采得一批百山祖冷杉种子,次年在百山祖自然保护区进行人工育苗。2000年3月,林业专家把这批实生苗从海拔1700米处的百山祖,移植到海拔900米处的庆元县五大堡乡境内进行种植。经过专家们十多年来的精心管护,目前迁地保护的11株百山祖冷杉实生苗,株高已达1.95米,冠幅1.30米,地径0.5米,长势十分喜人。

3、科学研究及保护规划——加强濒危植物种质资源的保护

保护濒危植物,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为了有效的保护大自然留给人们的这一宝贵财富,首先应搞清本底,查明现状,掌握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开拓研究的领域,加速珍稀濒危植物开发利用的研究,建立种质资源库,并在此基础上,按“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经营利用”的原则,编制出一个宏微观兼顾的、远近期结合的战略性与经营管理性相统一的野生珍惜濒危植物资源的保护发展规划。

由中科院昆明植物所龚洵研究员负责的课题组完成的“云南部分珍稀濒危植物遗传多样性及濒危机制研究”项目对云南乃至西南地区的珍稀濒危植物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调查,掌握了其地理分布格局和现状,特别是一些类群的濒危状态,如发现富民枳已野生灭绝,多歧苏铁、长柄叉叶苏铁已近野生绝灭。课题组在昆明植物园保存了180多种珍稀濒危植物,保存一些珍贵种质基因;并掌握了所保存种类在迁地保护区里的生长发育规律及其对迁地保护区环境的适应性;在西畴小桥沟自然保护区和金平分水岭自然保护区的试验区对华盖木、云南拟单性木兰、香木莲、鹅掌楸、绿春苏铁、红花木莲等种类进行了种群重建试验,增加了其种群数量。课题组对香木莲、红花木莲、云南拟单性木兰、合果木等种类的大小孢子发生、雌雄配子体发育、传粉、受精等生殖过程进行了研究,从生殖生物学的角度探讨其濒危机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研究了贵州苏铁、巴兰萨苏铁复合群、滇牡丹、红河橙以及栌菊木等国家保护植物的遗传多样性和遗传结构,探讨了其遗传式样的成因以及与物种濒危的关系;首次对滇牡丹、苏铁属植物、萼翅藤、罂粟莲花、小花异裂菊、金铁锁等中国特有植物和有较高利用价值植物进行了细胞学研究,积累了这些种类的基本资料。

红花木莲香木莲鹅掌楸

 4、宣传教育及法制建设

濒危植物的保护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共同努力。要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国民生态保护意识,提高保护野生生物资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发挥各类自然保护机构、科研教育单位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科普活动,广泛普及濒危植物保护知识,提高社会各界的认知程度,增进人们对濒危植物的关注和关爱,为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我们除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之外,还要进一步落实对珍稀濒危植物保护的法律及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使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这就需要完善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法规体系,加强法制的宣传教育,严格执法。

5、加强国际合作

人类社会发展到现阶段,环境与资源问题已经成为危及整个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安全和生存的重要问题,保护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任务。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和保护等方面的问题日益引起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的广泛关注。各国必须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包括制定法律以规范人们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但是仅靠各国单独采取措施是不够的,还必须由世界各国在国际范围内进行广泛的国际合作,采取共同行动,一起来保护地球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以达到人类对环境资源持续利用的最终目标。

野生动植物是地球自然系统中无可代替的一部分,为了人类今后永续和谐生存与发展,必须加大这些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和强化保护措施;各国应该是本国野生动植物的最好保护者;为了保护某些野生动物和植物物种不致于由于国际贸易而遭到过度开发利用,进行国际合作是必要的。为此,国际贸易协会1973签署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2004年11月,在泰国曼谷举行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13次缔约国大会,在这次会议上,中国当选为《公约》常委会亚洲地区代表。我国自1981年加入《公约》以来,认真履行《公约》各项义务,在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国际贸易的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近些年来,中国政府组织开展了大量的共同履约行动,积极推动亚洲各国特别是周边国家协调履约与执法工作,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越来越大,同时也承担起了更为重要的责任,受到了亚洲地区各国的肯定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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